一、展业宝贷款
“展业宝”贷款是指我行向从事合法经营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小微型企业经营者等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购置自用固定资产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担保方式:可以选择保证、抵押、质押。
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综合确定利率。
贷款额度:根据企业资金周转及收入等情况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依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结合担保情况等合理确定。原则最长期限可为5年,优质客户可进一步放宽政策。
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
二、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指我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和额度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主要用于弥补企业经常性或存量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不足。
担保方式:可以选择保证、抵押、质押。
贷款利率:根据当期LPR利率,确定贷款利率,并按每次提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需求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单笔期限不超过一年,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产品特点:一次性审批、在规定期限内可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