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抚顺银行2016年利润分配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股金红利分配方案
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人民币(含税)。个人股东由公司代扣所得税。
二、股金红利派发时间及方式
自2017年10月份派发股利,此次股利将直接发放至各股东分红账户(卡)中,请注意查收。
三、其他事项
由于税务系统升级,自然人股东留档身份证号码位数为15位的需要更换成18位的身份证资料,请这部份股东尽快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4-53918020。
特此公告。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