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自2016年5月1日起,抚顺银行及其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我行”)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确保为贵单位顺利开具和领取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贵单位于我行完成增值税涉税信息补录的前提下,在营改增相关政策明确可以开票的业务支出发生后,可凭业务凭证或客户回单原件向我行申请开具发票。
二、贵单位要求我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领票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为预留的专票领取人)须持填妥并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表》(见附表)及其身份证件原件,至我行开票网点办理。
三、我行将按我国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贵单位提交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表》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为贵单位开具与我行服务内容相符的专用发票。
四、敬请贵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委派领票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为预留的专票领取人)持其身份证件原件,至原开票点领取发票。为保证发票安全,我行暂不提供发票寄送服务,敬请谅解。
五、《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表》等相关申请表格及填写说明可在抚顺银行官方网站下载或至营业网点现场获取。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日
抚顺银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须知
1.我行对境外客户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2.我行对个人客户、小规模纳税人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我行对贷款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单位客户的涉税信息,包括客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资质、基本户开户行名称、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办公地址、发票领取人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先更新预留的涉税信息。
5.客户需提交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表中相关业务的业务凭证或客户回单原件。
6.客户应在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个人客户本人或公司客户委派的领票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为预留的专票领取人)持其身份证件原件至原开票点领取发票。
客户签收回执
本人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领取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大写)张, 发票代码为:____________发票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普通发票_____(大写)张, 发票代码为:____________发票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票领取人: 发票领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