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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户服务流程与标准
抚顺银行 发布于 08/10/2021 00:00:00

一、客户申请

开户网点:

客户可以选择抚顺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开户个人有效证件:

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文件要求,客户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出具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

(5)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

(6)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

军人、武装警察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除出具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开户审核:

开户网点利用公安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及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等手段对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交叉验证。

开户业务办理:

根据客户的需求,开户网点为通过身份核验的客户开立个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

三、开户服务

    资费标准:

免收开销户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其它资费标准按照抚顺银行网站“收费价格目录”中公示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相应服务项目的费用。

办理时限:

客户提交开户申请,营业网点完成客户身份核验并审核无误后即办理开户业务。

服务标准:

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建议与投诉:

电话渠道: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6663

网络渠道:E-MAIL bankoff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