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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银行银行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负面清单)指引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于 08/13/2021 00:00:00

为防止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个人提供银行账户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明显不合理行为,根除银行机构在账户管理中简单机械“一刀切”的理念和做法,特制定抚顺银行银行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负面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资料。

二、不得以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地址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三、不得以办公场所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LOGO、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四、不得将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小微企业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

五、不得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个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拒绝开户。

六、不得要求客户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七、不得出于客户成本收益等因素而拒绝开户。

八、不得以新开账户待激活、预留印鉴启用等银行内部流程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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