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抚顺银行客户:
为了加强账户管理,更好的保障您的资金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风险,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我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将开展个人长期不动账户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账户范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账户:
1.连续两年(含)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含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
2.账户余额10元(含)以下;
3.未欠我行债务,无我行个人贷款还款、大额存单、理财和缴纳税费签约关系的个人银行账户。
金融社保卡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时间
2021年12月26日,此后我行将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账户实施持续清理。
三、特别提示
1.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且希望继续使用的,请于12月26日前携带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原件和原存折(卡)到我行任意网点进行合理性核实,实施保留或降低账户类别处理。对于无法进行合理性核实的账户,清理日起将转入长期不动户管理 。
2.对于纳入长期不动户的账户,将不能办理任何收付业务,您可携带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原件和原存折(卡)到我行任意网点办理销户。如需要继续使用的,请您携带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原件和原存折(卡)到账户开户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3.我行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客户提供交易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支付敏感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4-96663。由衷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