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本行新抚支行(一级支行)员工李明月,工号:102251,性别:女,出生年月:1990年11月,本行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正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手续已在抚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处备案。即日起该人员不再负责本行任何工作,其在外的一切活动均属于个人行为,与本行无关。请做好离职人员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声明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