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人民币(含税)。个人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派发时间及方式
自2019年10月份进行派发,此次分红款项将直接发放至各股东分红账户(卡)中,请注意查收。
三、其他事项
关于分红款项发放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抚顺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4-53918009。
特此公告。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