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本行新抚支行员工王妍,性别:女,出生年月:1984年2月,因虚假请休假且累计旷工达7天以上,严重违反本行的规章制度,本行于2021年2月1日正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手续已在抚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处备案。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该人员不再负责本行任何工作,其在外的一切活动均属于个人行为,与本行无关。请做好离职人员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声明。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