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要求,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即日起我行对信用卡发卡、增额及交易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如我行监测到或从任何渠道获悉持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信用状况恶化;
(二)未按时偿还信用卡、个人贷款;
(三)签订信用卡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四)使用诈骗方式申领、使用信用卡;
(五)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存在套现、资金流向异常等异常交易行为;
(六)已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七)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我行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更改持卡人的账户状态;
(二)限制持卡人的消费及取现交易;
(三)不再为持卡人办理新发卡、增额、分期等业务。
若持卡人信用状况恢复,我行有权直接解除部分或全部上述风险管控措施。
感谢您对抚顺银行信用卡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