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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抚顺银行投资与资产管理部 发布于 05/11/2022 00:00:00

我行《抚顺银行启运鑫日升金系列1号理财计划》将于2022年5月13日起调整产品浮动管理费计提比例至95%。

调整前条款为:“理财管理人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情况计算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管理人提取80%作为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若小于或等于业绩比较基准则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调整后条款为“理财管理人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情况计算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管理人提取95%作为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若小于或等于业绩比较基准则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有关修改具体详见《抚顺银行启运鑫日升金系列1号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该等文件的修订将于2022年5月13日(含)生效。

特此公告。

                                 抚顺银行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