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银行)于1998年6月成立,属于按照《公司法》运作的股份制城商行,前身为抚顺市商业银行,并于2011年6月更名为抚顺银行,成为跨区域经营的商业银行。
截至2022年末,抚顺银行总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继续保持在抚顺市首位,设有沈阳分行、营口分行、鞍山分行、丹东分行及6家一级支行,机构营业网点达到76家,成为抚顺地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金融服务供应商。
现面向行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总行中层副职(共3人)
投行与资产管理部、授信审批部、办公室各1人。
(二)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共1人)
沈阳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信贷方向1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择优选用。未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不予选用。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具有正确的业绩观。
2.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及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4.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5.与应聘职位不存在需要履职回避的亲属关系。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需影响期满,且不影响使用。
7.符合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原则上,男性55周岁(含)以下,即1968年(含)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含)以下,即1973年(含)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经历要求:
(1)应聘总行投行与资产管理部、授信审批部及沈阳分行领导班子成员的,具有5年以上金融工作经历(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任应聘同级职务2年以上或下一级职务3年以上。
(2)应聘总行办公室中层副职的,具有5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或后台支持保障工作8年以上),任应聘同级职务2年以上或下一级职务3年以上。
(3)通过内部竞争上岗选拔途径,符合本行年轻干部选拔条件的(年龄40岁以下且近1年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或中等及以上),不受上述任职经历限制,但须从事拟任职位相关工作5年以上,任相关条线基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现任或曾任相关条线中心经理或分支行部门总经理(含副职主持工作)1年以上。
4.对于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在符合监管要求等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竞聘演讲
(四)确定考察人选
(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八)正式任命
四、报名须知
(一)应聘者须真实、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及信息。否则,本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确定意向应聘的部门。意向应聘部门并非最终拟任部门,本行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应聘者通过邮箱投递“应聘报名表+竞聘优势简述”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rlzy@bankoffs.com.cn,邮件题目为“姓名+应聘职位”,应聘报名表及竞聘优势简述可在抚顺银行官网—“人才招聘”—“招聘公告”本次招聘界面内下载。
本行应聘人员如按照年轻干部选拔条件报名的,须另附《抚顺银行年轻干部推荐材料》纸质版,送至总行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同意对应聘岗位进行调剂,则在应聘报名表中“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栏中填写“是”,不同意则填写“否”。
(四)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星期一)13:00。
(五)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我行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后续公开竞聘等工作安排,如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未收到短信通知,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六)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信息,本行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五、特别声明
(一)本次招聘信息仅通过抚顺银行官网和“抚顺银行招聘”公众号发布,没有其他发布渠道,一切招聘信息均以本行对外公告为准。
(二)本行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提供担保,不会收取应聘者任何证件原件。
(三)对冒充本行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从事非法活动的网站、个人或其他组织,本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招聘过程中,应聘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五)此项工作接受行内外广泛监督,对选拔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以负责任地向总行党委和驻抚顺银行纪检监察组检举。检举电话:12388;检举信箱:驻抚顺银行纪检监察组(抚顺银行1607室),邮编为113122。
(六)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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