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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的保管
抚顺银行 发布于 01/14/2016 16:02:00

银行卡片的保管 
    (一)收到银行卡时,如果信封有遭拆封或有重新粘合的痕迹,应立即与发卡银行联系,防止卡片信息泄露。如果密封正常,要及时核对银行卡上的姓名、有效期、以及银行卡种类。 
    (二)要尽快在银行卡背面签名条上签名。 
    书写时应避免使用过于工整的签名,应使用最能代表自己的签名方式,并且不得涂改,因为在用卡时,商户须将签购单、取现单上的签名与卡背面预留的签名核对,相符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以保证卡片不被冒用。如果没有签名的卡片丢失,不法分子可用自己的笔体签名,造成很大风险,对此类风险,发卡银行是不承担损失的。 
    (三)勿将信用卡磁条接近任何有磁性的物体,切勿刮损。 
    (四)为保证安全,请勿将银行卡与身份证或该信用卡密码放在一起。如发现银行卡遗失或被窃,请立即拨打发卡行客户服务电话挂失。 
    (五)不要随意放置银行卡,不要将卡片或卡片正反面复印件借给他人使用。 
    (六)在银行卡有效期到期,补发新卡时,请及时将旧卡片的磁条自行销毁。 
    (七)保护银行卡信息。妥善保管您的银行卡签购单、对账单等单据,或及时处理、销毁。不要将卡号告知他人或回复要求提供卡号的可疑邮件,也不要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电脑里留下卡号信息(卡号、有效期等)。认真核对银行卡对账单,如果发现不明交易,请立即拨打电话银行查询。